怎樣對商標類似侵權行為認定
作者:編輯 時間:2018-06-15 人氣:
一、怎樣對商標類似侵權行為認定
“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之間在視覺上基本上沒有不同;“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讀音、意義或許圖形的構圖、色彩或許其各要素組合后構成的商標的整體結構類似、或許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的主體形狀、色彩組合近似,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一起運用,易使相關群眾對產品的來歷發作誤認或許誤認為該侵權商標的產品為原注冊商標產品有特定聯絡。
相同或類似商標的認定原則為:
1、以相關群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首要部份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方針隔絕狀態下別離進行;
3、斷定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懇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二、商標的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規矩了五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產品或許類似產品上運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許近似的商標的。該條又可分紅四種商標侵權的方法:
(1)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運用的產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運用的產品也歸于同一種類。
(2)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運用的產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運用的產品類似。
(3)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運用的商標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運用的產品歸于同一種類。
(4)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運用的產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運用的產品相類似。
2、出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
3、編造、私行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許出售編造、私行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贊同,替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替換商標的產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其他損害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說明》第一條規矩:下列行為歸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矩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1)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許鄰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許類似產品上出色運用,簡略使相關群眾發作誤認的;
(2)拷貝、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著名商標或其首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許不相類似產品上作為商標運用,誤導群眾,致使該著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遭到損害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許鄰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產品買賣的電子商務,簡略使相關群眾發作誤認的。